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,档案数字化已成为各行业档案管理的重要趋势。为规范档案数字化管理,提高数字化工作的效率和规范化程度,确保数字化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,特制定本管理制度。
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档案数字化工作,包括纸质、照片、录音、录像等各类档案的数字化处理。
1. 档案部门:负责档案数字化的统筹规划、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。
2. 技术部门: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,确保数字化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3. 各部门:负责提交需数字化的档案,并配合档案部门和技术部门完成数字化工作。
1. 收集与整理:各部门负责收集需数字化的档案,按照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进行整理。
2. 数字化处理:技术部门根据档案类型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数字化设备和技术,进行数字化处理。
3. 数据存储与备份:数字化后的数据需存储在安全可靠的数据存储设备中,并定期进行备份。
4. 数据利用与共享:根据工作需要,对数字化档案进行查询、检索、复制、共享等操作。
1. 数字化过程需遵循公司保密规定,确保数字化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。
2. 对数字化档案进行加密处理,防止数据泄露和非法获取。
3. 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,防范网络攻击和病毒入侵。
4. 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,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。
2. 技术部门定期对数字化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,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。
3. 各部门需按时提交符合要求的档案材料,否则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考核和处理。
4. 对于数字化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和不规范操作,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。
七、附则
1.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如有未尽事宜,由公司档案部门解释并制定补充规定。
2. 本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档案部门所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