档案数字化管理办法

2023-12-26 03:11

档案数字化管理办法

一、引言

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,档案数字化已成为当前档案管理的重要方向。为了规范档案数字化管理,提高数字化档案的质量和利用效率,更好地服务于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
二、档案数字化管理范围

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单位内部各类档案的数字化管理,包括但不限于文书档案、人事档案、财务档案、工程档案、合同档案、科研档案等。涉及国家秘密或敏感信息的档案,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保密规定进行管理。

三、档案数字化管理原则

1. 安全性原则:数字化档案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保密规定,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。

2. 真实性原则:数字化档案应保持与原始档案一致,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。

3. 完整性原则:数字化档案应保持档案信息的完整性,避免在数字化过程中遗漏或损失信息。

4. 可追溯原则:数字化档案应保留原始档案的元数据信息,以便进行档案信息的追溯和查询。

5. 高效性原则:数字化档案应提案管理效率,方便查阅和使用,降低档案管理成本。

四、档案数字化管理流程

1. 整理:对需要数字化的档案进行分类、排序、整理,确保档案信息的规范化和标准化。

2. 扫描:使用高分辨率扫描仪将纸质档案转换为数字图像,或拍摄照片等方式获取数字图像。

3. 校对:对扫描或拍摄的数字图像进行校对,确保数字图像与原始档案一致。

4. 存储:将数字图像存储在安全可靠的数据存储设备中,并做好备份工作。

5. 利用:通过档案管理系统对数字化档案进行查询、检索、分析等操作,实现档案信息的利用价值。

6. 维护:定期对数字化档案进行维护,确保数字化档案的质量和安全性。

五、档案管理责任制

1. 单位主要领导对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负总责,确保数字化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。

2. 各部门负责人应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、整理和移交工作,确保档案信息完整、准确、有序。

3. 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档案管理职责,严格执行档案管理规定,确保数字化档案的质量和安全性。

4. 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档案管理规定,不得私自保管、使用、泄露或传播涉密或敏感信息。

六、附则

1. 本管理办法由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。如有未尽事宜,由单位领导研究决定。

2.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原相关规定与本管理办法不符的以本管理办法为准。